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将联合17个地方自治团体对韩国国内流通的贝类(海虹、蛤蜊、赤贝等)、被囊类(海鞘、柄海鞘、皱瘤海鞘)等进行抽检,若水产品超过残留限量标准(麻痹性贝毒0.8mg/kg,腹泻性贝毒0.16mg/kg),将对该类水产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召回、销毁的措施。
海洋水产部(国立水产科学院)将生产海域调查地点由50个扩大至120个,调查周期由每月1次扩大至每周1~2次,禁止在贝类毒素超标的海域采集贝类,加强生产阶段的贝类毒素安全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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