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产动态
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水产动态 > 国内动态 >

春季禁渔护鱼 四川达州渔政在行动

作者: 文章来源: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:100 更新时间:2020-03-24 14:39:42
长江流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,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,禁止一切捕捞行为,严禁扎巢取卵、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,严禁收购、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。四川达州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,为常年禁渔区,实行全面禁渔。

为落实禁渔期和禁渔区各项管理规定,市水产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渔政执法活动,截至3月23日,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(其中夜间执法82人次),执法车27辆次,执法船15艘次,查获电鱼案件2件,已移送司法机关;清理耙钩145副,地笼12个,单层、多层刺网176副,约6800米。针对群众反映的“泥鳅党”非法捕捞问题,市水产局于3月20日至23日组织通川区和达川区水产渔政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,对个别以泥鳅为活饵垂钓人员普及了法律法规,并予以警告、劝离;同时,在执法过程中,清理耙钩35副,地笼6个,单层、多层刺网32副,约1400米。

通过渔政执法,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份子,促进了渔业资源持续健康发展。下一步,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渔业法规的宣传力度,加强水产渔政部门与公安等部门协作联动,不断增强执法震慑,形成不敢非法捕捞、不想非法捕捞的良好局面,确保所辖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取得实效。 
上一篇: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:提前发放国际渔业资源开发补助数额全国最高
下一篇:加工收储补贴有力度 水产品压塘滞销纾解显成效 ——广东、海南加大水产品加工收储解决压塘问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