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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日我市4026艘应休渔船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

作者: 文章来源: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 点击数:100 更新时间:2021-05-06 09:24:51

5月1日12时起,我市除钓具外的4026艘应休渔船将进入伏季休渔,其中象山2544艘,奉化906艘,宁海280艘,其余县区296艘,最长休渔时间达4个半月。开渔时间分别为,8月1日1833艘单船桁杆拖网(桁杆拖虾)、笼壶类、刺网和灯光围(敷)网渔船开渔;8月16日205艘小型张网渔船开渔;9月16日1988艘拖网、帆张网及其他作业渔船开渔。5月8日至8月1日,全市涉渔经营场所将禁止销售带鱼、大黄鱼、小黄鱼、银鲳、鲐鱼、三疣梭子蟹、龙头鱼、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(除钓业外)和活体水产品(含暂养),以及其它违法违规捕捞的渔获物。

根据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浙江省海洋休渔禁渔的》(浙农渔发〔2021〕13号),今年伏季休渔呈现两个新特点。

一是伏休规定更严。今年全省新增了“钓具渔船进出港报告、渔获物定点上岸和监督检查机制”“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所属船籍港休渔”等规定,对伏休期间渔船去向、钓具渔船作业流程作出更加严格规定。

二是管控力度更强。近年来首次在伏休前开展渔船安全专项执法行动。自4月21日起,执法力量应出尽出,重点船只能查尽查,严打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。截至4月30日,共出动执法船艇225艘次,执法人员1532人次,检查渔船556艘,查扣70艘,责令整改106艘。

伏休期内,市县渔业执法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、城管、海警、公安等部门采取常态巡航、联动执法等形式,从伏休偷捕源头抓起,延伸至市场末端,严打海上违法违规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,形成联打联治合力,对构成犯罪的,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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