倡 议 书
全市广大蟹类生产者和经营者: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蟹类捆扎和市场销售行为的通知》精神,为切实规范蟹类捆扎行为,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,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,保障蟹类质量安全,现向全市蟹类生产者、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强化法律法规意识。严格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自觉遵守蟹类捕捞、养殖、加工、销售等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切实履行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,做遵纪守法的模范。
二、规范蟹类生产经营行为。坚持健康养殖,做到合法经营,完善蟹类产品生产、销售记录档案,认真落实索票索证制度,确保产品来源可溯、去向可查,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。
三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。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诚实守信,加强行业内部监督,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,维护企业品牌和行业信誉,营造公平、透明的市场秩序和健康的行业秩序。
四、规范上市蟹类捆扎包装标准。参照《青蟹包装规范》,采用绿色、环保材质的捆扎带(绳)、橡皮筋等材料,蟹类单体捆扎物重量不应超过单体总重(包括捆扎物)的 5%的捆扎包装标准。做到不接受、不提供超标准的材料而过度捆扎包装。
五、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对掺杂掺假、短斤缺两,过度捆扎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,全力维护消费者利益,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,为创建放心农贸市场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起到应尽责任和义务。
宁波市水产行业协会
2020年3月25日
上一篇:关于公布宁波市第二批知名水产品品牌的通知
下一篇:关于 2019年宁波知名水产品品牌获评名单的公示